一、网上信访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和政府网站、电子信箱、手机客户端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依法由有关机关、单位处理的活动。
二、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于信访人提出的网上信访事项,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;已经复核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;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,不转送、交办。
三、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、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。
四、请您在网上信访过程中,自觉遵守法律、法规和以下规定:
1.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;
2.不得提交含有违法信息的内容,不得使用攻击、谩骂等不文明语言;
3.不得以信访为名谋利或借机敛财;
4.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和网上信访工作秩序,避免频繁提交网上信访占用过多公共资源;
5.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诬告、陷害他人,提交诉求时,须客观、真实、准确勾选、填写相关内容,并为所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如有违反,将承担相应责任。